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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财政局、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免收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收费的通知〉的通知》(长财非税联[2010]1328号)文件下发后,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了部署,要求中心各部门严格执行文件,对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一律予以全额免收。
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此项工作由中心副主任刘金鑫同志主抓,望各有关单位及时向中心提出,以利于中心及时把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联系电话:0431-87605771
长春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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